穆初楝

再见啦,有缘的话。

[顺懂]边城(上)

*保证不是刀

*枪械和训练那部分全是我yy

*梗来自空间

“我教过你怎么在谈判桌上谈笑风生,教过你如何快速分辨狙击制高点,教过你手枪在装满子弹时的重量要怎样用手腕去感应,教过你野心和忠诚,教过你坚强意志和赴死决心,教过你如何成为我最好的枪。”

“你应该记得,我还教过你,和我接吻的时候,要闭上眼睛。”

*感谢 @千足君 ,狂吹发来梗和名字的她,是本文干妈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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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的边缘是一片肮脏的红灯区。

红灯区的中心是另一个肮脏的世界。

没有规则,没有法度,没有感情。人们赤身裸体,大肆讨论金钱美酒和肉体。他们用来遮挡自己的不是衣服,是各种冰冷或者温热的武器。他们开怀大笑,不在乎下一刻从身体里流出来的是汗水还是血液。

在现实的世界里,他们或者已经死去,或者正在死去。

少年在黑暗的小巷里奔跑。他已经很累了,大口喘着粗气,胳膊和大腿都快要失去知觉。

可他不能停下,他知道自己不能停下。他必须和时间赛跑,跑到那个不一样的世界里去。只有在那里他才可能活下来。

他咬紧牙关,跌跌撞撞。

他终于跑进了那片红灯区,耳边不再只有自己的呼吸声。他听见了女人的笑声,听见了男人的嘶吼,听见了酒杯碰撞的声音,听见了有东西砸在地上的闷响。

 他一直跑,跑到再也没有力气,路边有一家小酒馆,他冲了进去。

酒馆里是黑暗的,像这个不能见光的世界一样黑暗。没有人注意到他,一个小小的,喘着粗气的男孩子。这里能吸引人的只有死亡。

他终于松了口气,肆无忌惮地打量着四周。

这和他从前接触过的世界没有一点相似,是他不熟悉的气味和场景。不管是近处正在灌一个女人酒的壮汉,还是远处把调酒杯甩出花来的酒保,都让他觉得面目可憎。

他没有退路了,他咬了咬牙,最终选择了角落里一个独自安静喝酒的亚洲面孔。

他走过去,坐在那个男子对面,尽量镇定地说:“帮帮我。”

但他破碎的声音出卖了他。

男子惊讶地抬头打量他,这个浑身是汗的、疲惫且脏兮兮的小男孩。昏暗的灯光下他只能看清一双眼睛,明亮的清澈的,是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一双眼睛。不难看出来,这双眼睛的主人也一样,是只还没见过世面的小兔子。

男子抬手给他叫了一杯牛奶,他拒绝了,把自己的手伸给男子看。那是一双沾满了鲜血的手,因为攥得太紧,掌心都有了指甲的掐痕。

男子笑了,换了一杯啤酒推到他面前:“说说?”

少年大口喝了半杯啤酒,虽然极力忍耐,还是打了个嗝。对面的人又笑起来。

少年有点恍惚,他以前想过,等他长大了,也许会和喜欢的女孩子在咖啡馆约会。他们一人一杯咖啡坐在窗边的阳光里,女孩子会问他以前的事,他那时候就可以说很多很多事。

他可以说,我叫李懂,名字是妈妈起的,因为希望我是个懂事的孩子。他可以说,父亲出了意外,母亲带着我偷渡来到这里,跟了一个酒鬼。他可以说,酒鬼对母亲不好,她很快死在一场疾病里,然后那个酒鬼动辄打骂我。他想,那个女孩子一定会心疼他,然后他可以趁机握住她的手,用一句“都过去了”来作为结束语。

但他没想过是在一个地下世界的小酒馆,他喝着啤酒,对面是初次见面的陌生人,是他情急之下赌的一根救命稻草。

他张了张嘴,最后只是说:“我杀了我继父。”

男子又笑起来,指了指周围:“这里每个人都杀过人。”

对面的少年沉默了,他停顿了片刻,一口气把杯子里剩下的啤酒喝完,这次忍住了没有打嗝。他再抬头的时候,男子看到了他眼睛里的光。虽然还是慌乱甚至语无伦次,但是语气比刚才坚定了很多:“我想要活下去……我做不到……请你帮帮我……我想活下去……”

男子终于觉得有点意思了,但他还是摇了摇头:“我不是慈善家。”

少年情急之下一把抓住了他的手:“我没有别的选择了……我可以学!你需要我做什么我都可以学!”他眼眶里的泪水摇摇欲坠,但他仍然在负隅顽抗。

男子想了想,从怀里掏出一把手枪,拆了消音器递给他,为他指了指那个调酒的酒保:“你现在过去,用这把枪杀了那个人,然后出来追上我,我就帮你。”

他没看少年的表情,直接走了出去。他其实一点也不信少年能完成这个游戏,一只兔子就算偶然咬死了另一只兔子沾了血,也没有办法变成狼。

他不需要一只兔子。

所以他在听见身后的脚步声的时候并没有回头,他以为只是哪个过路人。直到有人在背后喊他:“喂……喂!我追上你了!”

他转身,看见那个少年靠在墙根,脚边滴了一小滩血,大概是跑出来的时候受了伤。他一只手紧紧攥着那把枪,一只手抬起来擦了擦汗。手上的血和脸上的汗混在一起,让他显得更加脏了。

“表现不错,”男子又笑起来,少年这才看清他有两颗和他气质迥异的小虎牙,他伸手把那把枪收回来:“这节课算我送给你的,跟我走吧。”

 

叫李懂的少年就跟着他回了家,男子自我介绍说自己叫顾顺,李懂不知道这个名字是不是真的,但是这没关系。他是个雇佣兵,刚完成了一个任务,在这个破败的小城市里度过他的假期。

他说他之所以收留李懂,是因为他们队伍里缺一个专业的狙击手。顾顺自己是狙击手,但他不能只做狙击手,他要承担是更重要的位置——队长或者是指挥——总之不是一个可以一直呆在制高点的位置。

顾顺的房间又小又乱,像这个城市的一个缩影。茶几上堆满了包装纸和用过的餐盒,地上随随便便地扔着毯子和衣服,还有许多杂志,一眼扫过去都是白晃晃的肉体。他开门的时候自己也吃了一惊,低声骂了一句娘。从旁边捡了个袋子把茶几上的垃圾都归拢进去,又随手在地上给李懂划了一块地方,叫他把那儿收拾出来打地铺。

李懂就住了下来。

顾顺开始给李懂上课。他教他很多东西,从最简单的拆装手枪,到不用武器近身格斗;从如何分辨狙击制高点,到极端环境生存要点。他讲的很杂,毫无逻辑的填鸭式教学,而且只给李懂一次机会。往往下午还在用空包弹打沙包,晚上就被提到城市另一端的地下格斗场。他在台上想尽办法活下来,余光一扫就能看到顾顺半靠在台边,嚼着薄荷味的口香糖,轻松又惬意。

除了必要的讲解,顾顺平时很少跟李懂交流。他大部分时间都抱着胳膊嚼着口香糖站在一边,冷静地仿佛李懂是一个同他毫不相干的陌生人。只有在李懂表现很好的时候,例如打靶发挥超常,或是在格斗场把对手打趴在地,他会冲李懂吹一声口哨,然后笑着露出他的虎牙。李懂苦中作乐地想:“顾顺笑起来还挺好看的。”

那段时间李懂常常睡不好觉,身上伤口叠伤口,顾顺都是把药扔给他让他自己随便包扎了事。他一闭上眼就看到很多人,有继父最后闭不上的眼睛,有那个酒保身上溅射的血液,还有那些格斗场里的对手,他们围在他周围,浑身是血,死不瞑目。

他几乎整夜做噩梦,有时候甚至会把床上的顾顺吵醒。但这时候的顾顺往往表现出异常的温柔,他会给李懂冲一杯牛奶,然后把自己的床分给他一半。

他捏着李懂的后颈,像是在哄一只小动物,说出口的话却毫不留情:“后悔的话就走,我不喜欢养兔子。”

李懂把头埋在他胸口,梗着脖子逞强道:“我不后悔。”

也不能算是完全没有后悔,但是想留下来的想法远比后悔要多得多。他们两个人都很清楚,李懂就是在现实世界已经死去了的那种人,离开顾顺他没有办法活。

后来顾顺的假期很快结束,李懂开始学会了用他出任务的时间来计时。

第一次顾顺去了半个月。

李懂一个人不愿意出门,他买了很多菜放在家里。饿了就做饭,困了就睡觉,清醒的时候就自己一遍遍地复习顾顺教给他的东西。他不用再打地铺,坦然睡在原本属于顾顺的床上,伸手一捞就从地上翻起一本杂志当做睡前读物。

然而这种杂志并不适合用作睡前读物,李懂做了一个旖旎的梦,主角是他和顾顺。醒来时他已记不清前因后果,只记得梦里顾顺在他耳边低声说话,他一侧头就看到顾顺的笑容,看到他喜欢的小虎牙。

他并没太感到无所适从,甚至有些开始庆幸他们不在那个现实世界里。

顾顺回来的时候给他带了一把狙击枪,是一把R93。大概是任务完成得顺利,他看起来心情很好,拆下子弹的弹头换成绿色的颜料包,把狙击枪驾到楼顶上,让李懂去瞄准五百米开外的那个正在洗澡的男人。

李懂第一次碰狙击枪,打的歪歪扭扭。最后顾顺看颜料快没了,自己拿过去打了最后一发。子弹穿过玻璃在那个男人的头顶炸了一朵绿色的烟花,他们在望远镜和狙击枪镜头里看见那个男人惊愕的神情,忍不住大笑。

李懂在那一刻的月光下想要去亲吻顾顺,但他忍住了。

这很难,就像他第一次喝啤酒想要忍住打嗝那样难。但他毕竟不是刚遇见顾顺的那个单薄少年了,他忍住了。

顾顺并没能休息太久。

第二次他去了一个月。

等待的时间总是特别漫长,李懂开始学着顾顺嚼口香糖。每次他不得不离开那个房间走去外面的时候,每次他在楼顶瞄准某个人的时候,他都要嚼一颗口香糖。

这次顾顺实在是去的太久,李懂早就打完了他留下来的子弹,甚至在自己的摸索下熟练地把子弹换成其他的东西。就像第一次顾顺带他做的那样,他开始沉迷在月色下对这个黑暗世界的居民来一些无伤大雅的恶作剧。有时候他会梦见顾顺,那么他第二天心情就很好,好到他愿意走出那扇门,只为了把昨天打出去的弹壳捡回来。

顾顺回来的时候是半夜。李懂被钥匙插进锁孔的声音吵醒,但他没有动,然后在顾顺悄悄准备摸上床的时候一把拽住他的手腕,将他压在身下。

“不错啊,”顾顺冲他吹了个口哨,薄荷味的气息扑在李懂脸上。他没有还手,也没有想要挣开,就那样仰面躺在床上挑眉看着李懂。李懂反而不好意思起来,想翻身下来的时候腿撞到了什么东西,下意识伸手一摸,就从顾顺的口袋里摸出了一把匕首。

顾顺把他从身上扒拉下去,坐起来吐了嘴里的口香糖:“给你的。”

那是一把很好看的匕首,锋尖双刃,刀背有锯齿,刀柄是皮革制的防滑槽。李懂拿在手里挥舞了两下,顾顺又笑他:“匕首不是这么用的。”

至于匕首具体是怎么用的,顾顺只给了他两天时间。

第三次顾顺的任务带上了他。

当然李懂不是完成任务的成员。他们要去的是一个热带雨林,大概是去救人,顾顺并没有跟他解释太多。他在还未到达目的地的时候就被放下,身上只留了那把匕首和一张粗糙的地图。顾顺给他标了个小红点,让他一周内去那个地方等他们。

李懂站在原地看着那辆汽车毫不留情地远去,忽然觉得自己有点恨顾顺了。

雨林的气候异常潮湿,蚊虫又多,他穿着最普通的长袖长裤,深一脚浅一脚地朝着大概的方向走着。吸血的蚂蝗一直朝他身上爬,扔掉一只又来一只,他不停地在失血,心里只有一个念头。他想,我出去之后一定要打顾顺一顿,但是打又打不过,那大概只能趁乱亲他一口才不算太亏吧。

最初的几天他连火都生不起来,整夜整夜地不敢睡觉,白天爬到树上才能小憩一会儿,也找不到吃的,只能嚼点树叶。到了后来渐渐有了经验,晚上能有一堆小火苗取暖,白天也能抓到一两条蛇充饥。

他在第六天走出了那片雨林。有人守在那里,看见他走出来,就对着对讲机大喊:“顾!你的小朋友出来了!”

顾顺很快来到他面前,李懂很狼狈,比他们第一次见面还要狼狈。他身上满是泥土,眼里布满了血丝,他看着顾顺,一个字也没有说。

倒是顾顺打量了他一会儿,朝他张开了双臂:“小朋友真棒,来抱抱。”

李懂不想理他,但是身体永远比大脑诚实。他闻到顾顺身上熟悉的味道,所有的紧张疲惫终于在那一刻击垮了他。

他倒在顾顺怀里,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在他们的小房间。顾顺坐在他身边,翻着一本不知道从哪个角落捡起来的杂志,那么无聊的杂志,他倒是看的津津有味。

李懂看着他的侧脸,第一个想法是,刚出来那会儿没亲到,这把还是亏了。

顾顺很快又走了。

李懂送他到门口,看着他把帽子扣到头上,拧开了门锁,突然开口说:“这次回来你什么也没教我。”

顾顺偏头看他,小朋友长高了不少,但还是比他矮半个头。他重新锁上门,稍微弯了弯腰,凑过去寻找李懂厚厚的嘴唇。

李懂睁大了眼睛,连呼吸都屏住了。

“再教你一堂课啊,”顾顺稍微离开了点,声音里是不带掩饰的笑意:“和我接吻的时候,要闭上眼睛。”

 

这是顾顺的第四次任务。

他走之前给了李懂一个吻,和一个让李懂好好练习下次带上他的承诺。

开始是半个月,慢慢变成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半年……李懂一直住在那个小房间里,直到他开始不得不出去找份工作来养活自己,顾顺也没有回来。

他在离家不远的一个餐馆里洗盘子,那里有个服务员,也是个中国人。他们偶尔在下班后一起去喝酒,有一次他们都喝多了,歪歪斜斜地躺在路边的石阶上,那个人问他,为什么一直留在这里,他看起来不像这里的人。

李懂说,我在等一个人回来。

那个人笑起来,他说他以前看过一本小说,叫《边城》,情节早就忘了,只有最后一句话记得清楚。书里说,那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也许明天就回来。

李懂也笑了,问他,那他到底回没回来?

没有啊,没有吧?那个人醉得狠了,说话也颠三倒四。他说那个人死啦,死在那条河里。

李懂假装没有听见这句话。

顾顺也许明天就会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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