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初楝

再见啦,有缘的话。

[顺懂]边城(下)

前文边城(上)


————————————————


奈乐见到李是在一年多以前,他们的队长Iris兴冲冲地接完一个卫星电话回来跟他们宣布,请到了李来帮忙,这次任务稳了。

奈乐是个雇佣兵。她的父母都是雇佣兵,她从小就在硝烟和枪声里长大,又在父母丧命后接过了他们手里的枪。她喜欢这个靠实力说话的世界。

所以她对李充满了好奇。这不是她第一次听说李的名字,这个神秘的狙击手在半年前横空出现,他不属于任何组织,也不听命于任何一支军队。他足够强大,一把R93玩的出神入化。最难得的是,据说只要付出足够的代价,任何人都能请动他。

队友们对于能见到这个神秘的狙击手都感到兴奋,最兴奋的还是奈乐了,她吹了声口哨,问Iris花了多少钱才把他请来,还能不能留点老婆本。

Iris没有正面回答她的问题,笑着跟她说:“派你去搞定李好不好?为队伍省钱不说,你也不亏啊!”大家跟着起哄起来,奈乐呸了他们一脸。

让奈乐完全没想到的是李的长相。

他太干净了,那是一张不应当属于一个雇佣兵狙击手的脸。他反戴着鸭舌帽,嘴里嚼着什么东西——后来奈乐知道那是薄荷味的口香糖。第一眼见他就让奈乐觉得,他如果收起狙击枪,就算是走进学校听课,也不会有任何人怀疑他的身份。

李不爱说话,也不愿意跟人凑的太近。奈乐在第一次靠近他的时候就受到了一把军刀的警告。他永远嚼着他的口香糖,冷静自持。即使是在看着自己的子弹穿过敌人头颅的那一瞬间,李的眼神也是清澈的。他好像和雇佣兵的身份格格不入,一直以旁观者的身份观察着这个世界。但他又确实拥有着足以藐视绝大部分人的专业素养,往往是一盘棋中决定胜负的那一颗子。

这很矛盾,但是又很吸引人。

毫无疑问,奈乐很漂亮,而且她懂得如何利用自己的漂亮。就算李对她丝毫不感兴趣,但一个漂亮女人毫无保留地展示对你的好感与亲近,很少有人能完全将其拒之千里之外。更何况,李是个心软的人。

是的,在他们成为朋友之后,奈乐渐渐发现,李同他表现出来的样子完全不同。他其实更像一个普通家庭出身的普通的男孩子,而且是属于老实且腼腆的那一种的。他容易害羞容易心软,只不过他在心里筑起了一道城墙,将那些真实的东西都隔在城墙里面,只表现出他想要表现的那一面。

有时任务结束他们会相约去喝酒,李喜欢那些城市边缘的肮脏破旧的小酒馆,即使是坐在角落里不跟任何人交流,他也可以在那里待很久。有时候喝得高兴了,就从口袋里掏出几颗弹头被换了的子弹,带着奈乐去恶作剧。有一次奈乐用红颜料打中了一个垃圾桶边的流浪汉,那人摸了满手的红色,以为自己真的快死了,在地上躺了很久也没起来。

两个人蹲在拐角的墙根大笑,奈乐几乎快要断气,但李很快就不笑了。奈乐觉得有点尴尬,随口找话题说:“这是谁教你的啊?也太厉害了吧!”

李好半天没说话,奈乐疑惑地转头看他,发现李仰头看着天,好像什么也没想,又好像是在斟酌如何回答这个问题。很久之后他才轻声说:“是我爱的人。”

他没有透露更多,但奈乐忽然福至心灵地感觉到,这或许就是李身上矛盾的来源了。

因为那并不是他,他把自己活成了另一个人的样子。

 

算起来,这是第五次和李合作了。

Iris带着他们进到大楼里去拿雇主想要的东西,李留在旁边的另一栋大楼掩护和接应。前期还算顺利,他们本来完全可以全身而退,如果不是情报有误,对方的安保系统远比他们了解的反应快得多的话。

Iris让他们带着东西先走,他自己往反方向跑去吸引对方注意。这是最好的选择了,奈乐在奔跑的过程中听见对讲里传来Iris的声音:“李!我现在从二楼露台跳到对面!掩护我!”

李过了一会儿才回复他:“没问题。”又补充道:“对面一楼是个超市,你下楼尽量拖延时间,那些人我来解决。”

而Iris这种时候竟然还能大笑出声:“多亏了李!这种被人追杀还这么嚣张的感觉,我可是很多年没体验过了!”

“别谢我,”李的声音传来:“谢正常人的安保系统没有狙击手这个职位设定吧。”

奈乐没忍住笑了。

她听见Iris奔跑的呼吸声,听见超市的电子音提示,听见有东西砸碎的声音,掺杂着女人的尖叫。Iris说:“我劫持了一个女人,现在准备从超市后门出来。”

李没再回答他,只是弹了一下喉间的麦示意自己听到了。奈乐他们很快跑了出去,抢了两辆车,一辆先走,奈乐开着另一辆回去接Iris和李。

发动引擎的时候她突然听见耳机里传来一声闷响,然后是李的声音,听得出他虽然尽力克制,但声音还是有些奇怪,他说:“Iris,这次的报酬我不要了。”

Iris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说这个,李又补充道:“你十点方向有一个穿军绿色夹克的男人,让他换你手里的人质,然后把他带回来,这次的报酬我就不要了。”

后来奈乐和Iris聊起那时候,奈乐觉得李哭了,但Iris不信,他说李不会有眼泪的。奈乐坚持,她说那是女人的直觉。

不过他们谁也没敢去问李。

 

顾顺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突然被绑架了。

他那会儿下了班,在楼下的便利店里买了一包烟。他已经不嚼口香糖很久了,改为抽烟。便利店的阿姨笑着把找回的零钱递给他,问他说:“最近不太忙啊?”

顾顺也笑着应了声,上楼的时候他边点烟边想,是时候该搬走了。

他是在三年前回到这个真实存在的世界的。

那次他们的任务异常棘手,从出发开始就一直困难重重。他的枪瞄准目标的时候,整个小队已经只剩下了不到一半的人。没料到的是这个任务本来就是一个圈套。

他们虽然只是雇佣兵,可是有太多的人没办法找到上面的雇主寻仇,只好把怨恨的枪口对准了他们。

那是顾顺不愿意去回想的一天,他这辈子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直接的失败与打击。在路上修整的时候队友还在开玩笑,说是干了这一票大的,要找个大城市温柔乡,醉上半个月。顾顺呸了他,说他没出息。但是队友没等到任务结束,就永远睡在了废墟里。

枪声爆炸和鲜血,这本来是顾顺的生活里司空见惯的事情——如果这些都来自于他的敌人。他目睹着队友一个接一个地停止了呼吸,突然感觉到很多东西从他体内慢慢流失了,不仅仅是血液。

不过他毕竟没有死去,所以他还能在上楼梯的过程中回忆起这些。

他的敌人实在是聪明,他们明白死亡才是解脱,作为雇佣兵能死在战场上敌人的子弹下,已经是可以称之为完美的一生。所以他们没有杀了顾顺,他们让他一一送走朋友,让他苟延残喘,让他孑孑独活。但他们杀死了顾顺那颗作为雇佣兵的心。

说不出来是因为队友的死亡,还是因为他在生离死别之际的顿悟,顾顺扔掉了他的枪,他想去做一个现实世界里的,可以每天沐浴阳光的人。

真正做起来也不是很难,他和以前认识的人都断了联系,不再去接那些刀口舔血的生意。他在那些十八线的小城市,租短时间的破房子,找不需要身份证明的临时工作,每个城市最多待上半年的时间。好在他对生活质量并没有什么要求,倒也过的去。

顾顺简单的给自己做了点吃的,就开始收拾背包。在这个城市已经住了四个月,楼下的阿姨都认识他了,这不好,他该走了。

在走之前,他要去超市买点东西。事情就发生在超市里。一个络腮胡子的男人拿着枪冲进来,劫持了一个正在挑选鸡蛋的女人,鸡蛋掉的满地都是,配上女人的尖叫,场面实在是有些惨不忍睹。

本来不关他什么事,但那个络腮胡子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拿枪对准了他,要他去换那个女人。

顾顺没有拒绝,虽然他很久没摸过枪了,但他毕竟曾是个雇佣兵,活下来的希望要比那个只会尖叫的女人大得多。

他一边跟着络腮胡子往后退,一边思考着要在哪里开始反击才能最快脱身。

没想到刚一出超市门,络腮胡子就干脆利落地打晕了他。

醒来的时候他躺在一张床上,手和脚都用布条绑着。床边坐了个金发碧眼的漂亮女人,正捧着脸打量他。

顾顺一时没弄清剧情的走向,思考了一会儿他问:“要钱还是寻仇?”

漂亮女人笑了:“先生,我们找了你三年,要的可不是这么简单的东西。”

顾顺也笑了:“我可只剩这条命了。”

漂亮女人又凑得近了些:“是啊,可是你躲了三年,说明你还没活够,这条命比很多人很多事都重要,不是吗?”

顾顺没有说话,他觉得有些不对劲。

那女人接着说:“不如先生你先自己说说,这三年……”

她的话没有说完,顾顺打断了她。

顾顺说:“叫李懂自己来见我。”

奈乐这才知道李的全名叫李懂。

 

奈乐给顾顺松了绑就出去了,李懂还没有来。

其实顾顺并不能确定到底是谁把他带来这里,但他觉得应该不是当年的仇家,那个女人在诈他。所以他也反过来诈了那个女人,他想除了仇家和李懂,应该没人会找他。事实证明,他猜对了。

这三年中顾顺想了很多次,如果当年的仇家再找上门应该怎么办,每一个住处他都静心挑选,留了好几条逃跑路线。

但他没有想过这种情况,先找到他的不是什么仇家,而是他的小男孩。

他教了这个小男孩很多东西,从怎么拿枪,到怎么接吻。但即使是他自己也没料到,他教给李懂的最后一课,是怎么面对突如其来的离别。他把他的小男孩一个人扔在那个黑暗的世界里,不是没有想过去找他,但他自己都活的乱七八糟,他不确定如果把他的小男孩也拉出来,他们还能不能像以前那样。

不过现在看来,李懂学的很好。他教的所有课李懂都学的很好。他不过离开了三年的时间,李懂已经成为了一个出色的雇佣兵。这支队伍看起来并不属于他,但又心甘情愿替他完成这些与任务无关的任性心愿。

李懂推门进来,但是没有走近,而是靠在门边。他反戴着鸭舌帽,额头贴着一块有些滑稽的创可贴,嘴里嚼着什么,看起来懒洋洋的:“你没死啊?”

“托你的福,”顾顺笑起来,露出李懂喜欢的两颗小虎牙,前言不搭后语地问:“薄荷味的?”

李懂心里其实窝着火,他已经不是当年那个打不过顾顺只能默默在心里diss他的少年了。他干脆利落地拔出手枪上膛,枪口对准了顾顺,语气倒还是没变,仿佛只是在唠家常一样:“那还真是可惜了。”

顾顺看着李懂,恍惚间觉得像是看见了当年的自己。他和那时候的自己太像了,无论是拿枪的姿势,还是瞄准他的小动作,甚至是嚼着的那颗口香糖,都一模一样。他几乎轻而易举地看穿了李懂游刃有余的面具,看到了多年前那个颤抖着跑进酒馆的少年。

他也看清了李懂对他的渴望,看清了这种渴望在他的不告而别之后长成了怎样扭曲又畸形的样子。

这是我教出来的,顾顺想,他恨我,这也很好。

顾顺站起来朝着李懂的方向走过去,他看起来胸有成竹。哪怕是李懂用力把枪抵在他的太阳穴上,他也胸有成竹。

顾顺亲了李懂。

这是他们第二次接吻,李懂狠狠咬了顾顺一口,他说:“顾顺我操你妈!”

顾顺满不在乎地擦了擦嘴角的血:“教过你闭眼的,你怎么最重要的东西没学会?”

李懂开了枪,子弹擦着顾顺的头皮飞过去打在墙上。

外面的人被枪声吓了一跳,闹哄哄地都凑了过来。顾顺听见刚刚那个漂亮女人的声音,听起来很着急:“李!发生什么了李!”

但是顾顺和李懂都没有去管外面的人。

顾顺稍微倾身抱住了李懂,就像很多年前李懂从那片热带雨林里走出来的时候一样。那时候的李懂眼里也全是对他的恨意,只不过他还没有胆量朝着顾顺举起枪和刀。

他听见了李懂压抑着的呜咽声。

这是他欠李懂的。从他捡到李懂到现在,他欠李懂一次在他面前痛哭的机会。*

他抬手捏了捏李懂的后颈。

“都过去了。”

 

奈乐再一次见到李懂的时候,她已经不再做雇佣兵,和相爱的人结了婚,生了两个可爱的孩子。

丈夫工作的闲暇和她带着孩子来这个城市有名的游乐场玩,李懂给她打电话,问她有没有空一起吃个饭。

奈乐是一个人去的他们家。李懂和顾顺买了一间小小的房子,没有什么装修风格,但收拾得很干净。到的时候顾顺来给她开的门,李懂在厨房里一边炒菜一边探出一个头喊道:“奈乐你随便坐啊……顾顺你是不是又偷吃了!我跟你讲我看得出来的!”

顾顺麻溜地咽下嘴里的东西,给她递了杯水,也冲着厨房里大喊:“我没有!你这样冤枉好人等下是要被罚洗碗的!”

奈乐非常吃惊,她没想过这两个她职业生涯中接触到的一等一的狙击手,放下枪过起日子来是这个样子的。

那顿饭吃的很放松,李懂一直微笑着跟她聊天,问她家里的情况,孩子们日常的趣事。顾顺话还是不多,但也一直微笑着看着李懂,时不时往他碗里夹菜。

奈乐觉得李懂好像很喜欢小孩子,所以在李懂提出送她的时候问他,要不要去酒店见一见她的丈夫和孩子。李懂好像犹豫了一下,顾顺已经回房间拿来了两个人的外套,顺手披在李懂身上,催促他去门口换鞋子。

李懂有些吃惊:“你不是不喜欢小孩子吗?你也去?”

顾顺穿戴整齐,抱着手靠在门边一脸不满:“你不打算带我去?”李懂拿他完全没办法的样子,伸出一只手去拉他:“好好好,一起去。”

两个孩子都很喜欢李懂,很快和他玩到了一起。顾顺确实是不喜欢小孩子的样子,坐的离他们远远的,一副生人勿近的表情,和当年奈乐第一次见到的李懂简直一模一样。他坐了会儿,大约是觉得有点无聊,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根烟。

奈乐正准备起身给他拿打火机,却听见李懂咳嗽了一声,在和两个孩子纠缠的间隙扔过来一块口香糖。顾顺收起那根烟,把口香糖塞进嘴里。奈乐几乎觉得他是故意的,他脸上的表情和两个孩子争风吃醋要她抱的时候没什么区别。

最后奈乐把他们送到酒店门口,看着他们穿过人行横道去打车。绿灯闪烁到最后几秒,李懂低着头不知道在做什么,还是走得慢悠悠的。顾顺就牵起他的手,迈开步子往马路对面跑过去。

奈乐突然意识到,那些日子是真的过去了。

那些游离在城市和世界的边缘,不足与外人道的日子。

都过去了。


END.


————————————————

*原文是《蓝色骨头》钟华的一段独白,非常喜欢这个说法所以没忍住用在这里

*专业知识都是我yy勿深究

*最后是一点叨逼叨:抱歉久等了……最近状态不太好,但为了不be还是强行把这篇的下写完了,希望大家喜欢_(:з」∠)_另外下一篇应该更新【蛟龙公寓】吧,不过本相声演员还在攒梗…大家有什么喜欢的梗也可以告诉我。以及爱评论爱大家(小声逼逼)。

评论(12)

热度(203)

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